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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别重蹈加分覆辙

来源:光明日报  更新时间:2016-08-26 10:25:33 围观:1621

近日公布的河南高考改革方案明确,从2017年起,本科二三批次合批录取,并逐步减少普通本科录取批次。从全国看,目前已有27个省份公布高考改革方案,大多数省份都有针对录取制度的相关改革措施,不少省份明确将学生综合素质列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因素。

高考改革事关国家抡才大业,也是青年人社会流动的主要途径,其一举一动都牵动人心。或许因为公众关注度高,这些年来的高考制度改革并不激烈,已有的一些改革措施,除了文理不分科之外,诸如减少录取批次等不过是程序之变,并没有在考生和家长中间产生多大波澜。而另一些意在全面考查学生素质的改革举措,也容易遭遇“见招拆招”的“传统智慧”,一经出台就可能被积习裹挟、扭曲,远离改革的主航道,甚至让人担心可能产生新的不公正。

  譬如,将学生在校成绩以及综合素质作为重要的录取依据和参考,方向没有问题,但操作起来很难完全做到公平公正。在校成绩还有一个量化指标,而综合素质的人为操作空间较大,难以做到客观,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对“综合素质”的判断。这就像此前舆论纷纷质疑的加分政策一样,只要存在某种制度的缝隙,难免会有人钻空子。

  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究竟如何,确实存在“量化”与“评价”的难题。即便分成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几个大项,在现实打分过程中也要多一些可操作性。不然,要么都差不多,要么有人借此寻找捷径,人为影响评价,很难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公众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高考制度能够存续并发展的最大合理性,正在于它的公平公正。尽管每年都会曝出高考舞弊案件,招生腐败的新闻也每每刺激公众的神经,但至少就目前而言,高考还是比较公平公正的,任何改革都应该以此为出发点与归宿,不能有所偏离。

  这就意味着,高考改革不能只是单纯考试制度的改革,而应该是综合改革。既要从学科设置着手,立足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也要“不遗漏每一个天才”,能够发现某一方面表现卓异的学生。既要改革考试制度、录取制度,给学生自主权,也要加快高校改革,赋予大学自主权。

  当然,指望一项制度穷尽一切可能、封堵所有漏洞,并不现实。对于关系千千万万青年学子前程的高考来说,尤其如此。这就要求制度本身要有弹性、有开放性,能够时时检视自身、察纳雅言、补救错失并及时调整。一些省份的综合素质考查应该起到探索作用,最起码要避免这样的考察重蹈高考加分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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