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秦春华新浪博客 更新时间:2016-08-11 18:54:13 围观:1379
2014年9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帷幕。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关于中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规格最高、力度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纲领性文件。一般说来,从文件发布到启动实施会有短暂的时滞,因此,我们可以把2015年视为考试招生制度的“深改元年”。作为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年的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出现了一系列有别于以往的重大变化,鲜明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战略意图,也成为今后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制定的参照系和基础。那么,这些变化的意味是什么?如何理解这些变化?这些变化对于大学自主招生的影响是什么?高校自主招生的未来发展趋势是什么?这些都是值得研究思考和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2015年高校自主招生的政策变化
2014年12月,和往年一样,教育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作为2015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虽然从名称上看,这份文件和以往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其具体内容却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文件公布之后,社会舆论普遍认为是高校自主招生政策的“大变脸”;也有一些媒体和专家总结了五大或六大或八大变化。在我看来,无论有多少种变化,最核心的变化主要体现在:
第一,教育部再次明确了高校自主招生的定位,即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这一点明白无误地告诉社会:自主招生和高考招生的对象不是一回事。自主招生旨在选“特”;高考招生旨在选“优”。这就给多年争论不休的自主招生定位问题划上了一个句号。
第二、高校不得在高考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这是自2003年教育部启动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最重大的政策变化。在此前的12年里,高校一般在高考前通过不同形式的测试确定候选人,给予其一定幅度的加分(或降分),待高考结束后根据学生高考成绩确定最终候选人。此次取消高考前的测试,与第一点结合在一起,基本上切断了大学通过自主招生提前“掐尖”的路径。
第三,取消中学推荐,改为学生自荐。在此前的12年里,大多数高校通常采用了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报名办法。此次明确规定,“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意味着所有学生都有机会参与自主招生,是体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第四,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现阶段不扩大试点高校范围和招生比例。高校自主招生规模早有限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因各种因素被突破。此次明确规定自主招生规模是一个“硬约束”,高校必须严守5%的比例限制。
第五,考核由试点高校单独组织,不得采用联考方式。“北约”、“华约”和“卓越联盟”等自主招生联盟悄然解散。这一点和第二点结合在一起,主要解决的是社会普遍质疑的“小高考”问题。
除此之外,北大、清华、复旦和上海交大依据教育系统综合改革的要求,分别推出了“博雅人才培养计划”、“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等以综合评价为特点的特殊自主招生类型,也是2015年的一个重要变化。
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些重大变化?这些变化的意味是什么?我们又该怎样理解这些变化呢?
理解当下必须追溯当初
我们不能因为走得太远就忘记了为何出发。2003年,教育部启动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并非心血来潮,为了改革而改革,而是为了解决高考发展到当时出现的由于僵化所带来的一系列弊端不得不迈出的一步。这些弊端主要是什么呢?概括来说,一是基础教育领域越来越严重的“应试教育”倾向;二是“唯分数论”对教育生态越来越严重的损害;三是高考统一录取对高校人才培养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等等。对高考体制必须要“改”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但受制于当时的历史现实,到底应该怎么改,大家心里是没有底的。
这种历史背景和1977年有很大的不同。1977年恢复高考时相对容易,从没有到有的成本相对较低,因此,领导人的决策可以起到相当大的作用;但2003年面临的情况就变得相当复杂,再加上高考制度在中国社会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教育领域,而是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使得高考改革步履维艰。在这种情况下,决策层自然而然选择了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屡显神威的“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法,在原有体制内切割出一部分进行探索性试点,总结经验后进一步推广,以实现“渐进式”改革的目标。这正是自主招生名额只占高校当年招生计划总额5%的原因。
然而,有限的自主招生名额应该用于何处?到底应该怎样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在自主招生的起步阶段,无论对于决策层还是试点高校而言,既缺乏成熟完善的顶层设计,也没有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改革,实际上是在大一统的计划体制下撕开一个口子,给大学指出一个方向并提供一定的政策激励,鼓励基层单位充分发挥改革精神和创新活力,在发展中逐步总结经验。至于改革的彼岸在哪里,似乎没有人能够说清楚。
显然,渐进式改革避免了“休克疗法”所带来的巨大震荡,也为大学学会如何不单纯依赖高考成绩选拔学生提供了宝贵的时间和空间。既然不能只看高考成绩,面试自然而然成为重要的参考性因素。但即使在今天,对于面试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稳定性依然存在着巨大的争议。为了提高人才选拔的有效性和准确度,高校自行组织的笔试就成为决定学生是否能够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决定因素。实际上,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13年来,大学在招生方面所积累的最重要的经验就是笔试和面试。这一点和西方顶尖大学的做法完全不同。直到最近几年,大家才慢慢意识到只有考试不行,还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出要求,这样才开始探索综合评价。
总之,我们要准确理解今天的自主招生方案,就必须认识到过去13年的探索是有价值和有意义的。尽管我们走了许多弯路,但总体而言,自主招生政策的方向是正确的。现在,我们的确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僵化性问题,同时,也有力地扩大了高校的生源多样性和办学自主权。许多大学的实证研究表明,通过自主招生进入大学的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要整体性优于通过高考录取的学生。我们也逐步理清了自主招生乃至高考改革的目标,就是高校通过综合评价模式选拔适合自己培养的学生。这些经验无论在国家层面公布的高考改革方案还是各高校的招生简章中都有体现。对于学生和家长来说,了解当初的这些“为什么”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会帮助大家把握住改革的核心,从纷繁复杂的招生细则中走出来,规划好未来的学业和发展。
探索综合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随着自主招生为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所知,对其的批评之声也日益高涨。最严厉的批评有两个:一个是自主招生联盟的出现,被看成是“小高考”;另一个是自主招生成为高校“掐尖”的工具。这两点也成为教育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2015年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这两种批评不无道理,但也要认真加以分析。首先,自主招生应不应该有考试?我认为,对于考试在大学招生中的定位和作用还应当持肯定态度。说到底,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大学招生必须要有一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考试作为最重要的评价手段,能够对学生的学术能力进行量化的测量,可以增强人才选拔的有效性和准确度,为什么一定要将其排除在外呢?真正需要关注的问题在于,自主招生考试和高考的关系应当如何界定?性质、内容和形式如何区别?由于缺乏对考试和招生的深入研究,只是凭借感觉和经验开展工作,大学招生机构对于上述问题的回答是不清晰的,再加上自主招生联盟的出现,自然会被社会上看成是“小高考”。至于“掐尖”,由于自主招生在高考之前进行,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又享有一定程度的降分优惠,没有任何学生会放弃这一机会,由此形成提前“割韭菜”的现象,难免被认为是“掐尖”,从而弱化了自主招生的意义。应当说,这些都是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只能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千万不能因为出现了某些问题,就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
2015年高校自主招生简章中出现的一个高频词是“竞赛”,几乎成为学生报名的一道“硬槛”。这主要是因为,教育部明确规定严格控制高校自主招生规模,同时不允许在高考前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也不允许中学推荐,这意味着高校要在海量的自荐学生中,完全凭材料来确定候选人,而且是按录取和候选人的一定比例进行,这就要求高校的头一道选人必须精准。但大学招生机构一方面缺乏通过阅读学生申请材料进行选拔的经验,另一方面,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又对学生申请材料的诚信度缺乏信心,在没有更具说服力的“硬通货”的情况下,不得不采用奥赛成绩等相对靠谱的办法。从教育改革的角度来看,奥赛应该是被淡化的,但高考这个强大的指挥棒,可以想象会将这种淡化重新引向强化。当然,政府可以下令禁止这种行为,但大学现在迫切需要的不仅是不能干什么,而且还有能干什么。
2015年自主招生新政中,教育部允许北大、清华、复旦和上海交大四所高校实行“综合改革试点”,实际上是在90所高校自主招生之外,给四所顶尖高校留出一个口子,探索招生综合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并为今后进一步深化改革预留一定的空间。从单纯依赖单一性的高考成绩录取学生到通过综合评价体系选拔学生,大学招生机构还要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因此,社会要理解这一改革,不要仅仅认为这些学校又在“掐尖”,要给高校空间,让其探索怎么去行使、用好招生自主权。
自主招生改革要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路
如何定位13年的自主招生改革?我认为,自主招生就是高考制度改革的一个过渡,通过在一定时间内的小范围试点,最终目标是让大学招生机构学会招生——不仅仅通过考试成绩,而是要通过一整套的综合评价体系,对学生做出全方位的整体性评价。归根结底,招生本身不是目的,它是对未来的投资,而非奖励过去的成绩。招生的终极目标,不是挑选高中成绩的拔尖者,而是选拔那些未来能够改变世界的优秀人才。
按照“摸着石头过河”的逻辑,当摸出一定经验的时候,就可以总结出“过河”的规律,方向明确、措施得当地顺利“过河”。难道大学招生机构不会招生吗?招生难道不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吗?遗憾的是,时至今日,大学的确普遍没有学会怎么去招生。恢复高考30多年来,大学充其量所做的,只是“录取”而非“选拔”。高校既没有接受过严格专业化训练的招生人员,也没有基于数据和统计的科学的招生方案。即使是四所顶尖大学针对综合素质优秀学生出台的招生简章,虽然罗列了平时学业成绩、课外研究、公益活动等评审点,但感觉还是徒具其形,离真正的综合评价还有很大的距离。在进行综合评价探索过程中,我认为高校招生机构不宜迫于明确招生标准的社会压力而轻易罗列各类招生名目,因为高考指挥棒的作用是非常强大的,如果大学列出的名目只是将学生课内的负担转化为课外的负担,最后比拼的仍然只是学生得奖和参加活动的数量,那将会催生另一种形式的应试教育,造成中国教育的另一场灾难。中国大学一定要探索出这样的综合评价体系,能考查学生在学习和做事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与众不同的特质。而发现这样的特质,对于大学招到适合自己培养的学生非常关键。
如果发现问题,就立刻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像烙饼一样,是无益于改革本身的。“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就放”,这样的治乱循环不应当在教育改革中重演。直面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用耐心和务实的态度采取富于针对性的措施,可能更有益于改革。进入深水区的改革并不容易,教育系统的综合改革尤为复杂。“深改元年”的自主招生新政,为今后一段时间的大学招生指明了方向。现在需要做的,是按照《实施意见》的精神,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地推进,不断总结经验,为抵达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彼岸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上一篇: 晨雾:高考改革,不妨吹毛求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