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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第制”须与评价内容改革配套

来源:中国教育报  更新时间:2016-08-30 09:23:31 围观:1170

实施等第制评价的相对模糊性有利于缓解分数带来的压力,有利于克服学科考试中重智轻德、重智轻情现象。    

据报道,新学期伊始,上海市教委决定将原来在小学一二年级实行的等第制评价,推广到小学中高年级。这意味着上海市小学开始全面实施等第制学习评价改革。所谓等第制学习评价,就是要求根据课程学习标准,将学生的学习结果划分为ABCD等若干个等级,不再单纯依靠学科分数,而是依靠学习结果的等级对学生进行评价。

等第制这种相对模糊的评价,显然能够“淡化分数”,防止“一分一学生,分分必争”的教育现象,从根本上杜绝依据分数对学生进行“排名”“贴标签”等不良做法,引导学生和家长不仅关注学习结果,更要关注学习过程、态度、情感、兴趣和习惯等方面,这符合小学课程教育教学改革的基本方向。

小学生学习评价要由百分制改为等第制,多年前就开始出现在教育部颁发的各种基础教育改革文件上。2013年教育部公布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再次明确提出全面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第制。关于等第制评价,全国各地许多省市都做了一些实践探索。但是,我们也注意到,许多地方实施等第制评价,仍然是将小学生的考试分数进行简单换算,比如,85分以上为A;75-85分为B;60-75分为C;60分以下为D等。这种等第制评价改革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淡化分数”的评价目的。

这次上海市教委实施等第制评价,并非简单地把百分制折算成“等第”,而是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根据不同学科特点进行分项的等第评价。等第制不再由考试分数来折算,而是在评价内容上增加了“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和“学业成果”等内容,而不再是单一的学科知识内容。由教师在日常观察、书面测验、口头测验、课堂提问、作业分析、学生访谈、过程记录、表现性任务中进行“打分”,这种“打分”不再按照100分制来划分,而是由A、B、C、D或者优秀、良好、合格、须努力等代替,这其实已经不是一种评价方式的变革了,而是涉及到了评价标准和评价内容的改革。

等第制评价如果不涉及评价标准和内容改革,容易导致教师在评价操作过程中采用简单分数折算成“等级”的办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和家长“追分”“应试”的问题。因此,评价标准和内容的改革至关重要,评价标准变化自然会引发评价内容的变化,比如在学习结果评价中,增加了更多学习过程评级内容,关注了学生学习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变化,这就能从根本上突破“唯分数论”的弊端,改变小学教育中存在的“学科不育人”的倾向,真正实现从“重分数”到“重素养”的转向,这样等第制评价改革才有了真正的现实意义。

应该看到,等第制和百分制都是国际上常用的一种学业评价方法,各有其特点,也各有其适用范围。在现阶段,实施等第制评价的相对模糊性有利于缓解分数带来的压力,有利于克服学科考试中重智轻德、重智轻情现象,有利于立德树人教育思想的全面落实。

当然,等第制相对依据考卷的百分制评价,人为影响的因素要多一些,对教师个人教育素养要求也比较高,要求教师不仅要有相对公正、公平、客观、民主的教育态度,更要有科学观察、分析学生学习状况的能力。这会无形中增加教师的教育教学负担,特别是大班级教学,这种个性化评价的实施难度更大。这显然对教师职业工作是一个新挑战,需要有一个新的教师工作量计算和评价体系与之相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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