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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改革方案出台,2021年实行“3+1+2”模式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9-04-24 09:19:00 围观:3686

  4月23日下午,广东省发布《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广东省本科和专科招生录取考试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其中,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考试科目按“3+1+2”模式设置,部分科目采取等级赋分方式计分。方案将从2021年高考开始执行。

  夏季高考采用“3+1+2”模式

  方案指出,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考试科目按“3+1+2”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高考总成绩为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起点赋分30分,划分为A、B、C、D、E 5个等级。

  对于选考科目,方案指出,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合格性考试成绩既作为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

  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作为普通高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仅限当年广东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

  同时,招生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

  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招生高校按物理、历史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投档录取。广东省招生办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2021年上半年公布。

  高职考试评价方式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根据方案,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初中毕业生三类不同的学生群体。

  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将逐步建立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将逐步采用中考成绩和高职院校自主测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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