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育报 更新时间:2016-08-30 10:17:51 围观:3342
深化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就是要简政放权,把政府控制得过多的权力放给学校、放给社会。改革之难,就在于它要改变的是政府行为,是一场自我革命。因此,与地方教育官员的价值观和精神状态关系特别大。改革的动力很大程度上源于地方政府治理者的觉悟和改革动机。
因此,首先是价值观的问题,愿不愿意做这件事,是否认识到促进办学体制改革的意义。在基本普及了义务教育之后,公众对教育服务是否满意,很大程度上是能否满足公众对选择性、多样化教育的需求。教育的丰富性、高质量、有特色,只能产生在多样化的办学体制中,在大一统的办学体制中是很难实现的。发展民办教育的意义,除了在教育资源上的拾遗补缺,本来是希望它能够提供不一样的教育;但现在不少地方把民办教育管死了,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同质化,都在搞应试竞争,甚至应试更厉害,这就偏离了初衷。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需要吸取上世纪90年代改革“走偏”的教训。当时在教育财源不足的背景下,把一批优质公办学校“改制”为民办学校经营创收,造成教育不公平、教育乱收费、学校“向钱看”等严重后果。这一做法从2005年后被国务院整顿和纠正。同时,也要警惕一些名校打着“改革”的旗号,行“掐尖”之实。
深入开展办学体制改革,必然涉及资源配置、经费、人事编制等问题,这些都是制约体制改革的实质性问题。如果坐等全国出现整体性变革的大环境,这个过程就会非常漫长。所谓改革就意味着打破现状,突破不合理的制度束缚。温州市推进民办教育的制度改革就是一例。为了改变民办教师工资待遇、退休保障明显低于公办教师的不合理现状,温州市采取变通的办法,将民办学校定义为“民办事业单位”,搞了个“地方粮票”,使得民办教师可以享受与事业单位教师的同等待遇。这些问题如果在局部获得突破,然后为其它地方所效仿,就有可能生长成为新的模式。因此,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需要因地制宜的实践和探索,需要自下而上的试点和突破,并通过对有效经验的提升,推动政策和制度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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